7月15日,上交所同步发布了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规则及配套业务指南,分别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8号——科创板股票做市》(以下简称《业务指南》)。
《实施细则》在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上进行了修订,新的内容共5章28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做市服务申请与终止。科创板股票做市服务申请采用备案制,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经向上交所备案可为具体的科创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务。
二是明确做市商权利与义务。做市商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应符合上交所关于做市指标的相关要求。上交所定期对做市商进行评价,对积极履行义务的做市商给予适当减免交易费用等措施。
三是明确做市商监督管理。做市商应当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风险防范与业务隔离机制,确保合规有序开展做市交易业务。
《业务指南》则明确了券商业务申请与备案流程、做市商义务、做市商退出、风险管理和内部合规等内容。
两项规则落地后,券商可以递交做市申请并进行一系列业务考核和技术测试。这意味着科创板做市制度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上交所表示,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是进一步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的有益尝试。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积极推进科创板做市商机制相关工作,全力保障试点平稳有序落地,持续推动科创板市场高质量发展。